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践为全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。最近在亚美尼亚首都埃里温召开的《生物多样性公约》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上,公约秘书处的执行秘书阿斯特丽德·肖梅克提到,尽管没有一种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模式,但中国的经验强调了将雄心勃勃的承诺与科学基础、有效制度和长期投资相结合的重要性。
中国在保护地建设、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方面的实践,尤其在规模和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方面表现突出。肖梅克指出,中国的生态保护红线、国家公园体系和生态修复工程等措施,为实现国家承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。她强调了三点启示:保护工作应纳入更广泛的经济和土地利用规划;生态修复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持;有效的监测对于衡量成果至关重要。
肖梅克进一步表示,中国的贡献不仅体现在国内,还在于支持国际多边合作,特别是在当前大环境下。在谈及“昆明-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”的达成时,她赞扬了中方在这一重要国际自然保护协议中的引领作用。作为COP15主席国,中国在多国之间的复杂谈判中起到了桥梁的作用,与加拿大合作推动了“昆蒙框架”及其目标的达成。
她指出,COP17的任务是将这一框架转化为具体成果,不久前的“昆蒙框架”落实评估报告显示,尽管参与情况良好,但缔约方在设定目标的进展尚不到一半。特别是在经济体系改革和保护区覆盖等方面,进展较慢。肖梅克强调,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责任不仅在环境部门,更多依赖于财政、农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的决策。
在资金问题上,发展中国家需要稳定的国际支持,而发达国家则需增加资金来源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中国已率先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,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保护能力,这一基金吸引了私人投资,成为支持“昆蒙框架”的重要工具。各缔约方已达成共识,到2030年每年需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筹集至少2000亿美元。然而,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数据显示,每1美元投入保护自然,约有30美元流向损害自然的活动。
肖梅克提醒,单靠增加资金无法解决生物多样性的资金缺口,也不能让补贴继续流向有害活动。COP17需在资金承诺、获取条件、能力建设和改革有害补贴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,使经济决策有利于生态保护。
发表评论